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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星巴克员工反映,公司要求月饼上架第一天每家门店必须售卖25盒以上,如果卖不到就要员工自己花钱购买“刷单”凑数。一盒368元,打完折总共也要7000余元。(7月30日《新民晚报》)
摊派卖月饼指标,强迫员工做本职工作以外的劳动,违反了劳动合同法,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而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。
用人单位“薅员工羊毛”现象之所以越来越普遍,一方面在于,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博弈中,仍处于弱势地位,而在就业压力加大、职场竞争激烈的今天,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一些不合理的要求,往往忍气吞声。另一方面则在于,一些用人单位将企业当成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,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,这也暴露了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、对劳动者欠缺起码的尊重。
用人单位要尊重劳动者权益,不能“打员工主意”,不能“薅员工羊毛”,要做到“公私分明”。对此,关键要能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,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,还要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,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规则。对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,则要依法依规予以惩治,增加其违法成本。同时,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、维权意识,对侵犯自身劳动权益的行为,要勇于说“不”。既要勇于维权,也要善于维权,如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,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。用人单位也要真正尊重劳动者、善待劳动者,这样才能更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对劳动者形成向心力、吸引力、凝聚力。
要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,关键还要不断提高劳资关系中劳动者的博弈能力,用法律、用有力的监管为劳动者撑腰,让劳资双方能够平等博弈,才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劳资关系,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。